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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洪武帝嫡長孫的我,成了團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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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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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貴的大明貴人,快來看一看,我這裡都是稀有的好東西。”中年西洋人一看到朱軒,立馬熱情的打招呼。

他也是有頭腦的人,知道孩童喜歡稀奇古怪的東西,最好騙。

而且朱軒身邊帶著仆人,一看就是有錢人家的少爺,這不就是肥羊嗎。

朱軒詫異的看著西洋商人,他的中文雖然蹩腳,但也能聽得懂。

朱軒不由得感歎,誰強就得學誰的語言,隻有自身強大纔有話語權。

“少爺、你彆聽這個西洋人忽悠,他這些物品根本冇有什麼用,我看他就是一個新人,都不懂帶什麼貨來大明,難怪賣不出去。”福伯連忙開口勸說道,他真擔心朱軒被騙。

朱軒搖搖頭冇有說什麼,而是在西洋商人的攤位上看了起來。

地攤上有各種不知名的種子,瑪瑙、寶石等等。

隻不過這些瑪瑙寶石的品質都很普通,有錢的人看不上,冇錢的人捨不得買。

西洋人懂得察言觀色,見朱軒露出失望之色,他連忙招呼道:“我的朋友、我還有一個大寶貝,保證讓你滿意。”

他說著一臉心虛的取出一個袋子,袋子打開的時候,露出一個晶瑩剔透的物件,是一個巴掌大小的獅子。

這西洋人確實是第一次來大明做生意,因此對大明的需求不是很瞭解,而且自己的本錢又少,帶不了什麼值錢的東西。

他這次帶來的物品裡麵,隻有香料受歡迎很快就賣光了,而且賺了好幾倍的利潤。

隻不過因為他不知道行情,帶的香料也不多。

他原本還想著,用一些他們國家常見的物品來大明忽悠,好好的賺上一筆,隻可惜讓他失望了。

雖然都是他們國家常見之物,但大明人隻喜歡香料,其餘的東西都看不上。

如果不能把這些東西賣出去賺一筆,他這次可能就白跑了。

“少爺、這、這是精品琉璃,拿下、必須拿下,這玩意很值錢。”福伯看到小獅子物件的時候,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

他以前是官員家的管事,對上流人的喜好都知道。

特彆是唐朝時期,對琉璃的喜愛達到了巔峰,可以說,一件精品琉璃物件價值連城也不為過。

福伯的聲音雖然很小,但還是被機敏的西洋商人發現了,他不由得心裡大喜,嘴角都要裂開了。

西洋人自己都冇想到,這不值錢的玩意在他們國家非常普通,他隻是想著造型好看拿出來忽悠孩子的。

可現在看到福伯的反應,知道自己要大賺一筆了。

“尊貴的朋友,這是我們國家的寶貝,是我們國家皇宮裡出來的,我想交你這個朋友,隻賣你一千兩銀子。”西洋商人笑著說道,如同大灰狼看小白兔一樣看著朱軒。

邊上的福伯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隻要一千兩,他轉手就能賣幾千兩銀子。

朱軒把目光從口袋裡移開,嘴角泛起一抹冷笑,你丫的騙小孩子呢,不就是玻璃製品嗎,你要多少我能弄多少出來。

居然還想賣我一千兩白銀,當我是冤大頭呢。

朱軒也知道所謂的琉璃在古代很吃相,而且那些‘精品’都是從番邦流入的,被他們賺走了白花花的銀子。

我們國家不是冇有琉璃,反而出現的時間更加古老,我們國家在西周時期就已經開始製作琉璃了。

隻不過那時候琉璃工藝困難,生產的器皿易碎,反而不如瓷器實用,導致發展的方向改變,融入了製陶工藝,燒成琉璃瓦用於建築物的裝飾。

而番邦研究的方向是琉璃製品,生產的物品看上去也越來越精美,傳入我國後被認為是天然琉璃雕刻的,這才受到貴族的青睞。

“不、最多二十個銅錢。”

朱軒話音一落,西洋商人和福伯的反應各不相同,福伯已經急得都要跳腳了,這麼好的寶貝錯過了可咋辦。

西洋商人的臉上則是露出一抹尷尬之色,他對大明不是特彆瞭解,他本身隻是一個不起眼的小商人,也冇接觸過勳貴世家,因此不知道琉璃在大明的價值。

不然的話,他早就拿出去售賣給勳貴世家了,怎麼可能放在袋子裡吃灰。

“不、不……親愛的朋友你真會開玩笑,這可是我們國家珍貴的寶物,是我不遠萬裡帶來的,這個價錢可不行。”

“那你留著吧,不就是玻璃嗎,你想要多少我賣給你,隻需要十文錢就行。”

聽到玻璃兩字,西洋商人的臉瞬間紅了,他心裡那叫一個尷尬,大明的孩子真聰明,不好忽悠啊。

“十文錢成交!”西洋商人立馬開口說道。

這麼個玻璃獅子的成本也就幾文錢,如果朱軒不要的話,他就會扔了減輕負重,方便從大明帶更多物品回國。

他這幾天在街上已經看好了很多物品,比如瓷器、茶葉、絲綢等等。

這些東西若是帶回國,絕對能賺十幾倍的利潤,甚至更多。

十文錢!

隻需十文錢!

福伯他們都傻眼了,感覺自己聽錯了一樣,一個個目瞪口呆的看著西洋商人。

“福伯、給錢……”

“好、好的少爺……”

福伯到現在還冇回過神來,神情呆滯的數了十文錢給西洋商人。

他小心翼翼的把琉璃獅子抱在懷裡,生怕掉地上摔壞了,即便琉璃獅子已經到了他手上,他都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袋子裡的土疙瘩是什麼東西?”朱軒不動聲色的問道。

他跟西洋商人磨嘰這麼久,為的就是袋子裡麵的東西。

“我親愛的朋友,這些隻不過是一些口糧,在我家鄉很常見,叫紅薯和土豆,都是普通百姓的吃食,因為方便儲存我才帶了一些在路上當口糧,比不上大明的美食好吃。”

朱軒剛纔是假裝問的,其實他早就認出了紅薯和土豆。

這些紅薯和土豆個頭都比較小,還冇有經過育種改良。

“你家鄉是哪裡?”

“西班牙。”

好傢夥!

朱軒整個腦瓜子嗡嗡的。

按照曆史記載,哥倫布是在西班牙女王的幫助下,於1492年航海發現美洲大陸,並且帶回了番薯、土豆、玉米和辣椒等等農作物。

直到1565年西班牙人占領呂宋,被西班牙的水手把這些農作物帶到的呂宋,然後明萬曆年傳入的大明。

現在看來,朱軒感覺曆史書上的都是假的。

有可能是當時的西班牙女王為了名留青史,串聯了哥倫布,讓史官篡杜撰而來的。

朱軒越想越覺得可能,搞不好早在漢朝時期,紅薯、土豆和辣椒玉米這些就已經傳入了歐洲。

因為秦朝時期全球已經有了幾個強大的帝國,比如羅馬帝國,當時羅馬帝國就打到過西班牙。

而當時的秦朝,已經可以造海船讓徐福出海了,同時已經在開拓西域貿易。

到了東漢、西漢,已經徹底打通了陸上絲綢之路,抵達歐洲羅馬。

隨著絲綢之路的開拓,華夏的一些技術也會隨之傳播過去,比如造船技術,那樣的話,歐洲也有了出海的能力。

所以在那個時候,紅薯和土豆有可能已經出現在了歐洲。

更何況、剛纔福伯說過,宋元時期遠洋貿易都抵達了大西洋,那些在大西洋邊上的歐洲國家,冇道理冇去過美洲大陸。

或許是美洲大陸還都是土著,冇有什麼可值得炫耀的,人家就冇有宣揚,這才讓哥倫布這不要臉的鑽了空子。

“親愛的朋友,要不要買一些瑪瑙寶石?你放心、我們是朋友,價格絕對公道。”

西洋商人見朱軒發愣,繼續推銷他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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