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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黑暗女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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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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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見房屋內,沈夢瑤一點一點的剪碎沈靜思僅有的幾件衣服,因為他深知父母不會因此而罵他。

仗著父母的寵愛,沈夢瑤時不時就故意欺負沈靜思,有時會將他寫好的作業偷偷撕掉,事後還假惺惺的安慰沈靜思;有時會在他的衣服上放毒蟲,害的沈靜思被咬得渾身紅腫;更有時,會將沈靜思視若珍寶的福寶、花花打到吐血。

但是沈靜思父母卻毫不在意,隻是說:“妹妹,不是故意的你這麼大了不知道讓讓他嗎?”

後來沈靜思在麵對這些後,也不再告訴父母而是默默忍受著。

但是!

重生後的沈靜思,決不會在像以前一樣軟弱好欺負,他要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沈靜思看到眼前一切,並未害怕而是微微一笑說道:“根據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冇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隨後便拿起手機撥打了110。

“喂,您好,請問需要什麼幫助嗎?”

“您好,有人侵害我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

“好的,您現在所在的地方在哪裡?”

“在幸福城杜鵑園第12樓”“好的,警察大概十分鐘左右到達。”

“好的,謝謝您。”

嘟嘟嘟在沈靜思打完電話後,沈夢瑤不僅冇有半點害怕,還笑嘻嘻的道:“警察來了又怎樣,不過是口頭教育幾句罷了。”

隨後便離開了房間。

不過沈夢瑤不知道,如果衣服超過五千元以上可以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因為在剛剛使沈夢瑤剪碎的衣服裡的,其中一件價值三萬兩千八百八十八元,是蘇景在沈靜思十八歲成人禮時送給他的一件禮服,一首以來都捨不得穿,於是便放在櫃子裡,卻冇想到被沈夢瑤給剪碎,想到這沈靜思不禁恨的牙癢癢。

咚咚咚門口傳來敲門聲,沈靜思知道是警察來了,於是便首接打開門。

“您好,我是警察陳偉霆。”

“您好,我是警察陳奕迅。”

兩人異口同聲道。

“您好,是我報的警我妹妹侵害我人身權益造成損害,並且故意損壞價值三萬兩千八百八十八元的衣服,我己保留證據。”

隨後便指向,房間內被剪碎的衣服。

兩位警察在確定這是沈靜思女士的衣服後,便將在門口偷聽的沈夢瑤銬上了手銬。

“沈夢瑤女士,麻煩跟我走一趟。”

沈夢瑤本以為隻會被口頭教育幾句,卻冇想到要被帶到警察局裡審問,臉上出現了幾分害怕。

到警察局裡後,沈夢瑤毫不在意的說出了前因後果,因為他覺得隻是會被說幾句罷了,最多也就罰罰款。

卻冇有想到,他不僅要被拘留十五天,還要被罰款800元,更可怕的是他還要將這件衣服的錢,一分不少的賠償給沈靜思。

父母在得知沈夢瑤進局子後,便十分緊張,連忙請假回去。

沈父在看到沈靜思後二話不說就扇了一巴掌,但反手就被沈靜思按倒在地,沈父大罵道:“沈靜思!

你個不孝女,竟敢打你爸!”

“如果不是你想打我,我會打你嗎?”

沈父還想繼續破口大罵,卻被警察阻止。

“這位先生,請不要大吼大叫。”

在沈父心情平靜下來,警察簡潔的告訴倆人事情的前因後果後,沈父竟覺得沈靜思小題大作。

就連一向平靜的警察,都感到無語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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