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的薛瀚隻是陶眠在路邊撿到的一個小孩子。
或者說……小妖怪。
那次是顧園在山上玩時,不小心被一種罕見的毒蛇咬傷。解毒的藥草有幾味山中采不到,陶眠不得不隻身前往鎮上的藥房抓藥。
待他提著一串藥包出門,原路返回,路過一處拐角時,卻被一個衣衫襤褸的小孩撲住了腿。
如果隻是普通的小乞丐,陶眠給些錢就罷了。但那孩子不知先前受了怎樣的虐待,露在衣服外麵的手臂和雙腿都是勒痕燙傷,還有利器割過後癒合的疤,慘不忍睹。
陶眠都走出拐角十幾步了,想起小孩的一身傷,咬咬牙,轉身又回到原地。
男孩仍在,隻是失去意識,昏迷過去。
陶眠把藥包收進芥子袋,一邊責怪自己,遲早因為心軟把自己坑死,一邊背起那瘦弱的小孩,尋了處醫館,給他看病。
撿來的孩子身體並無大礙,隻是因為饑餓暈過去罷了。既然冇有病,陶眠想著給他懷裡偷偷塞些錢,自己離開便是。
冇想到當他剛準備把全身上下所有的錢送給男孩之時,後者卻睜開眼睛,醒了。
醒了更好,陶眠把他的想法一說,希望男孩拿這些錢換點吃的。
他要回山上了,徒弟還在等著他。
結果小孩拽住他衣服的一角,一言不發,也不掉眼淚,隻是默默地盯著他。
很倔強,也很卑微可憐。
陶眠的頭開始痛。
他是長生者,活了一千零幾歲,自然明白不能隨便結下塵緣的道理。有個揹負著血海深仇的徒弟已經很麻煩了,再來個身世不明的小孩,他還要不要過以前那種瀟灑自在的日子了?
陶眠強迫自己不能心軟,把小孩的手從自己的外衫拿開,跟他講道理。
“你看,你我素昧平生。我把我身上所有的錢都給你,算是對這一場萍水之逢有個交代。這樣好不好?”
小孩眼中的光彩黯淡下來,重新躺回榻上,蝦米似的蜷縮起身子,手臂環抱住自己。
陶眠閉著眼睛不肯看,把錢袋塞給醫館的大夫,頭也不回地離開。
……
不到十個數,他又大步流星地從門外跨進來。
“罷了罷了,幫人幫到底!我給你找個好去處,之後就彆來招惹我了!真是服了我自己……”
他碎碎唸叨著,又把小孩背起來。
初秋時節,長空一碧。金黃落葉鋪滿醫館門前的石板路,正是橙黃橘綠的好時節。
即便許多年過去,薛瀚闔上雙眼,依舊能跨越時光,感受到那日灑在臉上的融融暖意。
故事的開始分明如此美好……
然後急轉直下。
陶眠當時的確如他所承諾的,將小孩送到了他在凡間一處認識的人家。
這家夫妻是做買賣的,多年無子。陶眠曾經幫他們驅過邪祟,夫婦兩人知恩圖報,逢年過節都要送些禮物來桃花山。
陶眠知道這對夫妻一直希望有個孩子,正好,把撿來的小孩送過去,兩全其美。善良的夫婦二人並冇有嫌棄小孩一身的舊傷,反而因此對他十分疼愛,給他起名為薛瀚。
知根知底的家庭,陶眠也放心,就將這孩子留在了薛氏夫婦的府上。既幫助了孤苦伶仃的孩童,又還了他們夫妻贈禮的人情,算行了兩樁善事。
隨後他就回了桃花山,再冇有主動探望過小孩。
小陶仙人心裡想的是不能過多乾涉薛瀚的人生,既然有了好人家收留,那麼他的使命便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