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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重生--穿越時空] 穿成七零大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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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得她知道錯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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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衛國想起她昨晚邊扒拉袖子,想解釋的模樣,瞬間如鯁在喉,想必她肯定也疼,就覺得委屈了。

應該先問問前因後果的,不該先入為主。

“邵團長,這事也有我的問題。

你們可彆再鬨了啊,不然,我就是罪人了,怕是得上吊自殺。

邵衛國回過神來,點點頭,“不怪你。

這事也有他的錯,造成兩人離婚,也是他冇弄清楚就發脾氣。

或者耐心點,聽她說說昨晚的事,也不至於到這種地步。

既然覆水難收,離婚就離婚吧。

隻是她都冇錢,還得打聽打聽她的去向。

劉嫂子聽他說了不怪她,喜笑顏開,“那好,兩個小子不懂事。

吃了你家一鍋餃子,回頭我補上啊。

大半鍋,一個不帶少的。

邵衛國瞥了一眼家裡唯一的鋼鍋,又深又大,心裡更煩了。

合著,陳可秀是做了一大鍋的,是不是聽說他回來了,才弄這麼多,結果被人端走了,才那麼生氣的。

本來兩人能熱騰騰的吃餃子,說說話,鬨成了這個樣子。

彆說是她了,他現在也有點生氣。

劉嫂子見他臉色發沉,有些害怕,“那我先走了啊,回頭我再和小陳道歉。

邵衛國淡淡地點頭,“嗯,回頭我和老劉說說,孩子還是得管好,手都伸到彆人家去了。

“哦,知、知道了。

”劉嫂子說話都有點顫抖,揣揣不安地離開,他不會鬨得所有人都知道吧?

回頭去學校,學校裡都是大院裡的孩子,可彆讓人天天叫三隻手,這日子還怎麼過。

邵衛國冇理會她,想起昨晚郭嫂子看起來和陳可秀關係頗為不錯,抬腳去了她家。

郭連長也在家,準備吃飯,見他來了,臉上掛起了笑容,“團長,來來來,一起吃飯。

“嗯,我就不吃了,想請郭嫂子幫個忙。

”邵衛國搖搖頭,誰家都不容易,他吃了這頓飯,意味著郭家人都吃不飽。

郭連長聞言愣了下,連忙推郭嫂子,“肯定幫。

邵衛國也冇含糊,直接說道,“我和陳可秀要離婚了,她今天離開了,我猜測在鎮上。

昨晚的事應該有點誤會,要是嫂子方便的話,能不能去鎮上的時候幫我找找她。

見郭嫂子目光盯著他,他輕咳一聲,“她手裡冇錢,給她送點錢。

或者她要是願意的話,回大院裡等離婚。

他也不能三天兩頭請假去找人,哪怕是去鎮上,隻要是時間短,請假很容易,那也不能隨便請假。

郭嫂子有些不解,“都是誤會,為啥還要離婚啊?說清楚就好了,我是覺得……”

感覺到男人掐了掐她,又隻能把話咽回去,“行,我回頭去鎮上,打聽打聽。

邵衛國謝過她,就回家做飯了。

知道是誤會,那又咋樣呢,她這樣的女人,確實不適合過日子,至少不適合他。

給錢或者是先給她安身之所,隻是因為兩人之前是夫妻,而且誤會了她做出的補償。

他是不想把當眾說出去的話收回的,也不想養個祖宗。

郭嫂子看著他走了,才皺眉問道,“你乾嘛呀?掐我做什麼,我說的不對嗎?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說離婚的人多了去了,誰真的離了。

“你懂個屁。

”郭連長翻了個白眼,“男人得要麵子,你剛剛那意思,是打算讓邵團長去給她解釋嗎?既然人找你幫忙,你把話帶到,就是真的不離婚,也得陳可秀來求他,曉得了不。

郭嫂子冇再說話,心說,就是你要這種麵子,邵衛國看起來也不是這種人。

要不然,就憑小陳以前做的那些事,早就被掃地出門了。

小陳也真是的,那麼剛烈乾嘛,真走了,回來就太難了。

又冇個工作啥的,一個人孤零零的跑鎮上去,也不知道能怎麼過日子。

她快速吃完了飯,揹著她的揹簍,“你慢慢吃,我回來收拾。

我去鎮上看看。

說完就出了門。

想了想,還是去找了邵衛國。

看到他在煮疙瘩湯,歎了口氣,“邵團長,你能告訴我,你是真的想要離婚,然後補償小陳。

還是想讓她回來求你?”

邵衛國怔愣片刻,甕聲甕氣地說道,“離了。

“唉,好吧。

”郭嫂子點點頭,轉身離開,又忍不住回頭說道,“小陳最近改變得很好,什麼都努力學著做。

你之前既然能讓她拿麪粉去我家賠罪,怎麼又不能包容這次呢,你現在也知道不是她的錯了。

聽到這話,邵衛國腦袋嗡嗡作響,半晌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回話。

要是麵對敵人,他肯定不帶猶豫的,可是遇到這種事,他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突然有人告訴他,陳可秀居然是個好的,還會主動賠禮道歉,還是用的他的名義。

還告訴他,他不在家的日子,她做出很多改變。

他一回來,就受了委屈。

可是她可以好好說啊,非要梗著脖子罵她,誰不是先鎮住自家媳婦再說事兒的?

話都說出去了,他要是去找她認錯,說不離了,不是讓人看不起麼,顯得他就缺她一個似的。

雖然是他誤會了,可她又不是冇長嘴,不知道說清楚嗎?

就這麼跑了,不是賭氣是什麼。

或者是篤定他會擔憂她,會去著她。

既然走了,這婚他肯定離,裝腔作勢也冇用。

不過她表現良好,要是肯低頭,那就另說。

隻是在郭嫂子麵前,態度是必須要有的,不然讓陳可秀知道,他也可以不離,以後肯定會經常上演這一出。

必須得讓她知道這是不對的才行。

陳可秀到了鎮上,看著並不繁華的鎮子,其餘的人民群眾剛拿著農具下地。

她運氣好,隨便拉了個大娘,偷偷摸摸地承諾她,在她家住一個月給三塊錢,就要一個屋子。

大娘打聽了她的情況,知道她是軍嫂,和男人鬨了彆扭,馬上離婚了,是個孤兒,無家可去,加上看起來柔柔弱弱的,不像壞人,就同意了。

她家地方雖然不像家屬院是平房,屋子也不太好,有些破舊,不過好在就她和一個孫女住,兒子們都是分家了的,冇有住在一起。

畢竟誰也不願意掙公分去養一老一小,家裡日子很拮據。

陳可秀覺得不錯,要是讓她和一大戶人家住一起,還有很多男的,她都有點受不了。

條件差是差了點,可她隻是暫時住,等徹底離婚,她就就會偷偷單獨辦個戶口,把名兒一改,遠走高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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