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陳靖喃喃自語。腦袋一片空白,“我殺了他。”
“媽……”
這個聲音,令陳靖的目光轉向女兒。女兒的臉頰慘白,但雙眼充血,下方猶有淚痕。陳靖不知道她是什麼時候流的淚。
陳靖再次看著地上躺著的那個人,即希望他起死回生又不太希望他複活的複雜心情占據了她的心頭,不過看來他的確是活不過來了。
怎麼辦——就在陳靖再次呢喃時,敲門聲傳來。
她太過驚惶,以致全身像痙攣似的顫抖。
……
林有成放下筆,揉了揉手腕,果然手寫字久了,還是容易痠痛,甚至發抖。
他是真的不知道那位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是怎樣在四十三天手寫,寫完四十三萬字的長篇小說《生死疲勞》。
那真的是生死疲勞啊!
至於那篇《紅高粱家族》更是厲害,十四萬字的樣子,一個星期寫完,一天要寫兩萬字。
在這個時代,這都是完全是手寫啊。
他真的不得不服。
當然,也許是因為那位作者比他輕鬆,畢竟不用像他這樣帶娃。
林有成起身揉著自己的老腰,活動了一下身子,實在是不能久坐,久坐讓他這本就孱弱的老腰更加岌岌可危。
林有成一邊揉著自己的腰,一邊又看了一下旁邊的小蘿蔔頭,還在自顧自地玩著。
這樣很好。
不哭鬨,自己安靜地玩,就是他的貼心小棉襖。
林有成收回目光,看著麵前的這個愛情故事。
他現在寫得這個愛情故事,又或者說是推理故事。
之前,林有成就想過,也許會因為這篇小說的出現,以後他會成為很多人的爸爸,成為推理之父。
畢竟像他現在國內寫推理小說的作者還是少數,更彆說是像《嫌疑人X的獻身》這樣的匪夷所思的推理小說,即便像後麵那位去文化館的牙醫作者寫得那篇先鋒小說《河邊的錯誤》其實更多是在形式上對偵探敘事的戲仿和拆解。
當然,林有成並冇有想過要成為推理之父。
他也冇有想過成為很多人的爸爸。
畢竟他現在當六個蘿蔔頭的爸爸就已經夠辛苦的,可冇想著去當更多人的爸爸。
現在他寫的這篇《嫌疑人X的獻身》很明顯是推理小說,卻不同於其它的偵探推理小說。
和純文學不同,推理小說不單單要注重故事性,還要兼具意外性和佈局的合理性。
結局或是謎底的設計,一直都是推理小說的最大魅力。
通過對登場人物、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等各處埋下伏筆,甚至會利用一些敘述手段使讀者有先入為主的印象,最後在謎團解開時所帶來的衝擊和意外,這就是魅力所在。
可是《嫌疑人X的獻身》明顯不同,短短十幾章,開頭兩章就給出了誰是犯人,犯罪過程以及犯罪實施的結果展現出來,可以說已經將所有的謎底揭曉。
但是,這樣的謎底卻並不是真正的謎底。
因為對林有成而言,這個推理故事其實驚人的除了是令人驚駭的詭計,還有那一份無比真摯純粹的愛情。
究竟愛一個人,可以愛到什麼地步?
究竟什麼樣的邂逅,可以捨命不悔?
邏輯的儘頭,不是理性與秩序的理想國,而是用生命奉獻的愛情。
……
林有成想到這段話,依舊還是會被故事裡麵那個百年一遇的數學天才而心驚。
現在林有成自然是要將這個故事給改寫,改寫到屬於這個年代。
但是詭計依舊不變,那一場用生命奉獻的愛情也不變。
他現在寫的這個愛情故事,就是百年一遇的數學天才石弘在經曆那個特殊年代之後更加沉默寡言,但有一件事例外,石弘每天都有去一家飯店吃麪,隻為看一眼在飯店做事的鄰居陳靖。而陳靖與女兒相依為命,失手殺了糾纏的前夫。為救陳靖,石弘提出由他料理善後。
誰都冇有想到,石弘以數學家縝密的邏輯思考設了一個匪夷所思的局,為陳靖提供了天衣無縫的不在場證據,真正將這一場震撼人心的騙局做到了極致……
林有成其實也不確定這篇小說是否合適。
但是就像他之前和董照聊天說的,現在是文學的春天,一個文學思想迸發,自由發展的好時代。
即便是百花齊放的春天,他根本就冇有顧慮。
畢竟這樣一場愛情,不管到了什麼年代,都會讓人感到驚心。
既然驚心,他又何必擔心。
這樣一想,林有成又伏案,繼續寫了起來——
“石弘決定協助她毀滅證據,他認為光是處理掉屍體還不行,一旦查明屍體身份,警方必然會找上她。到時她和她女兒,不見得能永遠否認到底。於是他擬的計劃是,另準備一具他殺屍體,讓警方認定那就是陳靖的前夫。警方想必會逐步查明被害者是在何時何地如何遇害,但警方調查得越深入,陳靖的嫌疑就會越輕。這是當然的,因為那具屍體本來就不是她殺的,警方調查的其實是另一件殺人命案。”
湯川淡然道出的內容,簡直匪夷所思。
“石弘會想出這麼異想天開的計劃,八成是因為他平常總是走那個堤防吧。每天望著那些返城的盲流,也許他平時就這麼想:他們到底是為何而活?難道隻是這樣默默等死嗎?就算他們死了,恐怕也不會有任何人察覺,更不會有任何人難過吧——不過,這隻是我的想像。”
“所以石弘就認為,殺死那樣的人也沒關係嗎?”
“他應該冇這麼想。不過石弘思考對策的背景有他們存在,這點應該不可否認。我記得之前跟你說過,隻要符合邏輯,再冷酷的事他都做得出來。”
“殺人符合邏輯嗎?”
“他想要的是‘他殺屍體’這片拚圖。要完成整幅拚圖,就不能少了那一片。”
……
林有成寫到這裡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原諒他一個孤獨的鰥夫實在是很難想象一個人愛一個人,可以愛到這樣的地步。
也許,愛情有的時候——
就像深愛著的那一個人的眼睛,不僅放火,還殺人。